初三读后感: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读有感
作者:清风明月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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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近日读完了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一书,收获颇丰。
故事讲述了一只名为柴斯特的蟋蟀,它原本生活在一个偏远宁静的康涅狄格州草场。一场意外让它跟随一个野餐篮来到了繁华喧嚣的时代广场地铁站。在这座冷漠的城市里,命运眷顾的柴斯特遇到了两位好友:机敏却又略显世故的老鼠塔克和心地善良、憨厚可人的猫咪亨利,以及那个深爱着他们的孩子——玛利欧。
凭借自己出色的音乐才华,柴斯特不仅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情谊,还帮助困境中的玛利欧一家重获生机,并因此成为了家喻户晓得演奏家。可是,当名利双收后,它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失落。在朋友的帮助下,这位思乡的旅人最终回到了魂牵梦萦的故土,找寻回了最初那份纯真的快乐。
这是一部堪称典范的作品,作者乔治·塞尔登以第一视角,借蟋蟀柴斯特之口,娓娓道来这段奇妙旅程,令人倍感亲切。
读完全书,我深受感触。主人公柴斯特让我尤为敬佩:它不仅珍惜朋友间的情谊,更能为所爱之人无私奉献,在困境面前展现出不屈的勇气与智慧。正是这份真挚的情感纽带,最终让它得以重返家园。
通过这部作品,我想说的是:对待动物应当抱持更多的关爱之心,给予它们自由生长的空间;而对于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,更需要我们共同维护,携手创造属于每个人的美好家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