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怿,字习之,弘治三年科举考试中高中进士。值得一提的是,在陶家堰村的历史上,他是首位考取进士的乡贤。
他被授予刑部主事一职后,因在司法工作中刚正不阿、执法如山而闻名。陶怿石牌坊题有"秋官里"三字,彰显其曾在刑部供职的经历。据乾隆年间的《绍兴府志》记载,当地发生命案时,同僚本想徇私,但陶怿却坚持依法审理,公正严明,贏得了百姓的广泛赞誉。
正德年间,权宦刘瑾掌权,意图拉拢各地官员。面对这一诱惑,陶怿断然拒绝,坚守节操,毅然辞官归乡。他引用孔子的教导"不义之财,如浮云一般于我何干"来表明心志。
回乡后的陶怿,将俸禄分贈兄弟及同族乡亲,并在荒年免收佃户的租米。这些善行义举使得他的名聲远播,深受世人敬仰。
为了纪念陶怿开创先河的历史功绩,陶氏宗族在浙东古运河旁为他立起了这座石质进士牌坊,警示后人以此为榜样,励志前行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