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本人所住寝室接到通知,需缴纳浴室喷头的维修费用。
据查,该喷头损坏源于一位室友在洗澡时不慎掉落导致。然而,对于此次损坏的责任划分问题,我认为值得商榷。
首先,虽然无法完全排除个别同学操作不当的可能性,但我们需要客观看待这一设备的生命周期。
众所周知,浴室喷头属于易损件,其保质期通常为四年左右。就像门锁、柜子合页等物品一样,这类设施经过长时间使用后终会损坏。
基于此,我认为此次维修费用不应由学生全额承担。
因为我们入住时获得的并非崭新完好的设备,且寝室管理部门未能及时更换和维护老化设备,才是导致问题的主要原因。
以社会服务行业为例,如果宾馆因设备老化未及时更新而导致物品损坏,责任显然在于宾馆而非顾客。
同样的道理,学校作为管理者,理应承担相应的维护保养义务,并为设施陈旧向学生致歉。
值得深思的是,学校为何能够名正言顺地收取这笔费用?难道仅仅因为对方是学生就该买单吗?
回顾当初入住时缴纳的600元住宿费,其应涵盖的基本权益包括安全、水电供应等。
然而我们获得的实际条件:发霉的床铺、不通电的插座、缺乏热水的龙头……这些都与收费承诺相差甚远。
这种现象实质上是一种霸王条款。学校在制定相关规定时,是否考虑过家校意见差异?
又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?强征维修费的同时,未提供优质服务,实难让人接受。
更何况,作为拥有数万在校生的教育机构,学校完全具备资金实力置必要的设施设备。
面对这样的不合理收费,我们不该默默承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