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件事虽然过去了三年,却始终铭记于心。
那时我才五岁。一个清晨,妈妈带我去参加北京市的国际象棋少儿比赛。为了赶时间,我们打车前往赛场。快要下车时,我忽然发现脚底下有一个硬硬的东西。低头一看,是一部崭新的手机。我拉了拉妈妈的衣服,并用手指向地面示意。妈妈捡起手机,放进了包里。
刚一上车,我就不解地问妈妈:"这是别人丢的手机啊!您怎么能拿走呢?快还给别人吧!"妈妈解释道:"我不是要据为己有,而是想帮助找到失主。如果我们不收下,失主就找不到自己的手机了。况且,如果让其他人捡到,他们也许会把它占为己有呢。"
过了一会儿,手机响了起来。妈妈接通电话,与对方交谈了几句。很快,一位男士匆匆跑来,神色焦急。妈妈从包里拿出那部手机递给他。失主连声道谢,并从衣兜里掏出二百元钱塞给妈妈。妈妈却执意退还,说:"这是我应该做的,怎么可以要你的钱呢!我们还有比赛要参加,得赶紧走了。"
每当我回忆起这件事,耳边就会响起妈妈常说的一句话:"不劳而获的东西最可耻。只有通过自己辛勤劳动获得的,才是真正值得珍视的。"